上海药物研究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综合业绩考核细则(试行)

  

  上海药物研究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综合业绩考核细则 

  (试行) 

  第一条 上海药物研究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所级中心)职工综合业绩考核细则按照《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  中心主任、副主任、技术服务部主任(首席技术专家)的考核由所级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考评委员会进行,一般为次年1月前。所级中心考评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应包括所业务和人事分管领导、管理部门代表、科研部门代表和中心职工代表等,所分管领导担任考评委员会主任。 

  第三条  考评要素主要为德能勤绩廉,包括被考评人履行技术服务、仪器设备运行及管理、队伍与能力建设、经费收支管理等职责的业绩情况,以及用户评价。上述人员的科研工作考核遵从药物所安排。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 档。 

  第四条     中心职工的年度考核根据药物所的相关安排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由中心负责实施,各技术服务部主任(首席技术专家)具体组织。 

  第五条  中心职工考核要素主要为工作机时和服务态度、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合作共事和敬业精神等,同时关注用户反馈和评价指标。 

  第六条  考评形式包括职工自述和中心考评两部分。自述由职工按照考核要素在本部门范围内陈述年度履职情况,包括主要业绩,存在不足、改进措施,并对年度工作作出评估和鉴定,在此基础上简要叙述次年工作设想;中心考评主要由各技术服务部主任(首席技术专家)在职工自述的基础上进行考评打分(也可由部门职工或研究生参与考评),并向中心主任提交书面考评意见。 

  第七条  中心主任汇集各技术服务部递交的职工年度考评意见,由所级中心办公会议审议后确定每位职工的考核等级,优秀比例由研究所统一确定 

  中心内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 档。各技术服务部主任对考核情况应分别组织对职工的反馈,肯定成绩或指出问题并提出新的要求。 

  第八条  具体考核内容: 

  1、提供服务的机时和工作质量(50%) 

      年度工作量是否达到年初计划目标;完成测试的时间和效率是否满足用户的要求;用户反馈和用户评价是否满意。 

  2、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创新成果(20%) 

  仪器设备使用的娴熟程度;仪器功能的开发和应用情况;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后,服务对象有重大产出的情况等。 

  3、仪器设备的运行及维护 (20%) 

  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机时;按要求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情况;一般故障的排除能力;中科院仪器共享数据及时更新的情况;仪器设备是否有责任事故等。 

  4、合作共事和敬业精神 (10%) 

  日常工作互助互学情况;同事之间和睦相容情况;在履职基础上的志愿行为;解决技术和运行问题的责任心;服务态度是否得到用户认可;出勤率等。 

  按照以上内容考核后的结果作为确定中心内职工考核等级的依据,与中心年度绩效挂钩,优秀或合格的给予不同的绩效奖励,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停发绩效,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职工的处理按药物所规定办。 

  第九条  各级岗位获得中心特别贡献奖的要求 

  1、高级技术主管获得下述成果之一的,可获中心特别贡献奖: 

  1) 参与重大科研和攻关项目中的实验任务,为科学装置运行或所公用设施运行提供高质量的技术保障和服务,作出重大贡献,并得到科研人员一致认可;(2) 在科学实验装置改进(技术革新)项目或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及使用中,取得了重要成果或作出了重要贡献;(3) 撰写了高水平的技术报告或在高影响因子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技术主管获得下述成果之一的,可获中心特别贡献奖: 

  1)为大型公共设施运行提供高质量的技术保障和服务,做出重大成绩,并得到科研人员认可;(2)在科学实验装置改进(技术革新)项目或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及使用中,取得了重要成果,发挥重要作用的;在承担的任务和职责范围内有突出的成绩(如大型实验设备运行饱满度、故障率、故障排除、实验的实施等方面);3. 撰写了高水平的技术报告或在高影响因子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3、技术员获得下述成果之一的,可获中心特别贡献奖: 

  1)为大型公共设施运行提供高质量的技术保障和服务,做出重大成绩,并得到科研人员认可;(2)在承担的任务和职责范围内有突出的成绩(如大型实验设备运行饱满度、故障率、故障排除、实验的实施等方面)。 

  第十条  若出现以下一项情况的,则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1)科研人员反映该职工工作敷衍不达标,服务态度恶劣,并经科研处调查核实;(2)因指导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影响科学实验装置改造项目、设备功能开发项目或科研项目的进度,造成较大的人力财物损失;(3)没能执行既定的工作方案,延误设施正常运行的进度,造成较大的人力财物损失;(4)主管仪器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转,对公共技术支撑服务造成较大影响的;(5)主管仪器设备有较长时间的系统故障,或故障发生率高,影响技术服务正常进行的;(6)因人为原因不能完成指定任务,并影响到总体任务的进程;(7)同事之间相处斤斤计较,不能和睦相处的;(8)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部门领导工作安排的。 

  第十一条  中心员工综合业绩的考评结果与职工的绩效、晋级、评比、培训、表彰等结合起来,为中心职工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和谐发展环境。 

  第十二条  贡献大核优秀应至少包含有下述项目中的一项:体任务的进程。力财物损失。和谐平竞争的晋升起到学和公正评学和公正评价管理和技术术人员的工资本细则自二零一三年九月一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评估后执行。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所级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