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流程与毕业注意事项

一、 就业流程

(一)、上海地区就业:

   1、准备材料: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研究生教育处王老师处领取)

                成绩单(研究生教育处胡老师处领取)

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所内网下载)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正反打印、含《学习成绩评定表》www.firstjob.com.cn下载)

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自己准备需研究生教育处盖章)

外语复印件(自己准备需研究生教育处盖章)

计算机等级不需要复印件,填写研究生毕业.

有专利(专利必须授权)的同学需向研究生教育处提供专利申请和授权通知书原件电子版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开具公示证明

  2、集中上报就业去向截至时间:620日前

  3、户籍及档案:(户籍由用人单位上报申请)

1)、已获批上海户籍:档案转入户口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或职业介绍所(需户口复印件)或按用人单位规定

    2)、未获批上海户籍留沪工作:户口档案回原籍

(二)、外地就业:

1、准备材料: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研究生教育处领取)

                成绩单(研究生教育处领取)

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所内网下载)

  2、集中上报就业去向时间:630日前

  3、户籍及档案:按用人单位规定(就业协议中必须写清楚档案邮寄详细地址或开具调档函

(三)、出国:

   1、每周四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及其他证明、公证(请提前与胡老师预约)

   2、户籍及档案:户口回原籍,档案转入户口所在地的就业指导中心或人事厅就业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等(同学自行联系后将详细地址告知研究生教育处

   3、集中上报时间:630日前

(四)、升学或做博士后:

  1、户籍及档案:转移至录取学校(请同学联系学校或单位提供调档函

  2、上报时间:630日前

(五)、延期:

1、需交由导师书写并签名的延期申请(表格内网下载,必须写明延期时间半年或一年以及发放奖助学金的标准)

2、上报时间:520日前

(六)、报到证:

  1、在630日之前上报毕业去向的同学(申请上海户籍的除外),由研究生教育处统一到学生事务中心打印;

  2、在630日之后上报毕业去向的同学,在所内网下载《打印报到证申请表》自行至上海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二、 毕业离所流程

1、 答辩结束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需贴照片),领取表格后一周内交研究生部;

2、 答辩结束后在所内网下载《离所通知单》,凭盖好章的《离所通知单》、学生证、到研究生教育处领取毕业证书及纪念品

3、 退宿舍时间:夏季毕业710日前;春季毕业答辩结束后一月内

4、 停助学金时间:夏季毕业71日;延期同学根据导师要求

5、 所有毕业生在确定毕业去向、档案接收单位后及时登录国科大学籍系统完善个人相关就业派遣信息数据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QQ共享区)

6、 退饭卡:需提前至研究生教育处领取离所人员通知单

三、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         邮政编码:200235
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500(国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1-64829191(总机)
附近交通:43路、131路、166路、224路、236路、703B路、712路、725路、755路、729路、732路、763路、764路、804路、830路、909路、946路、上朱线等公交线路;地铁一号线(漕宝路、上海南站)、轻轨三号线(上海南站)。

注:1、不能按上述要求时间上报毕业去向的同学,在确定了单位后需及时将就业去向报到研究生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