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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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简称“上海药物所”,前身是国立北平研究院药物研究所,创建于1932年,次年迁至上海,2003年搬迁至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创新药物研究机构。2025年上海药物所与原中国科学院上海免疫感染所整合。
上海药物所瞄准国际生命科学发展的前沿领域以及药物研究的重要科学问题,开展创新药物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发展药物研究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重点围绕治疗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系统疾病、神经精神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及感染性疾病等开展新药研发。上海药物所建成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综合集成、无缝衔接、运行高效、国际规范的综合性创新药物研发体系;拥有六个国家级研究中心:原创新药研究全国重点实验室、生命过程小分子调控全国重点实验室、中药标准化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新药筛选中心、国家化合物样品库、中国-塞尔维亚天然产物与药物发现“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
自建所以来,共研制开发100余种新药,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创新药物包括:抗恶性疟疾首选药蒿甲醚、重金属解毒药二巯丁二酸、抗肿瘤新药丁氧哌烷、抗阿尔茨海默症药石杉碱甲、抗心血管病药丹参多酚酸盐、抗菌药盐酸安妥沙星等。2023年,抗新冠病毒创新药民得维(VV116)和先诺欣、抗肿瘤新药谷美替尼附条件获批上市;2025年,抗肿瘤新药利厄替尼和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药物盐酸司美那获批上市。全所共获各类科研成果奖330余项,包括国家三大奖项28项,全国科学大会奖等国家级奖21项,省部级奖100余项。
上海药物所现拥有一支学术造诣精湛的导师队伍,一批领军科研工作的年轻科学家。目前,共有10余个建制化大团队(168个课题组),在职职工1078人,在站博士后154人。其中两院院士4人,杰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50余人。全所平均年龄37.3岁,35岁(含)以下人员占47.5%,研究生学历占67.7%;受聘正高级岗位211人,副高级岗位259人。全所人才年龄和岗位结构、人才流动比例较为合理,为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育始于1955年,是我国首批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之一,现拥有药学、生物学、基础医学3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中药学1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以及药学、生物与医药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是国科大药学、中药学、药学专业学位学科建设牵头单位。目前在岗导师220余人,在读研究生1900余人。在教育部全国第四轮、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药学一级学科获评A+。据2025年9月科睿唯安ESI最新数据显示,其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稳居全球前1‰顶尖行列,学科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上海药物所2026年预计招收108名博士生(含为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代招名额),其中我所招收直博生48名,硕转博生13名(仅限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生约44名(仅限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物设计学、细胞生物学专业)。另外,为国科大杭高院代招硕转博生4名。
一、培养目标
上海药物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上海药物所2026年博士招生分为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转博(仅限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专业以及为杭高院代招专业)、普通招考(仅限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物设计学、细胞生物学专业)三种方式。
按入学时间,分为春季入学招生和秋季入学招生。其中春季入学招生仅有硕博连读转博,秋季入学招生包括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转博(仅为杭高院代招)、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春季入学招生和秋季入学招生均占用我所2026年博士招生计划。
本单位推免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接收推免人数以后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际接收的推免生数为准。同时统考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直博生和硕博连读转博)为本单位全年预计招生总人数,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实际招生指标数由国科大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含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转博和普通招考)分配给我所,我所依据自身学科特点与布局、师资队伍、生源状况等因素核定分专业分导师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上海药物所2026年普通招考进行“申请-考核”制。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一)报考上海药物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6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英语水平须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75分及以上。
7. 有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8、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本单位确定。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四)本单位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本单位具体要求报考。
(五)本科毕业于国科大且参加1+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考生,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并参加相关培养单位的考核或考试。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七)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直博生按照推免生的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统一报名。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6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上海药物所2026年博士招生简章、目录和相关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31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五学期本所在学硕士生,即2023年秋季入学硕士生),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9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为杭高院代招)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
备注:所有考生除了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网站上报名外,还需在我单位综合评审系统(https://zhy.simm.ac.cn/enroll_student/login)上注册后进行报名(该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9日24:00前,请勿提前登录),否则将影响后续面试。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26年1月9日前通过EMS或顺丰(以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育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牛顿路333号 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育处 郑老师 电话:021-68077902):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一份(须手写签名);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各一份(推荐书详见附件,也可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育处,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报考单位请写本单位全称: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6)报考导师意见书一份;
(7)“申请-审核”制申请表一份;
(8)考生自述表一份;
(9)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或者有效期内的雅思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或者有效期内的托福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10)组织关系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一份;
(11)上海药物所综合评审系统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打印件一份(不需要贴照片);
(12)所取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提供发表学术论文全文、专利申请或授权通知书(须有本人姓名页)、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2026年1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向所在培养单位招生部门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所在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我所研究生教育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核发准考证方式后续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直至录取结束。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本单位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五、普通招考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2026年我所普通招考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
具体考核方式、初试和复试时间,请注意后续通知。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单位将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也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等部门工作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本单位或将通过函件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阅考生人事档案记录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了解其有无不良表现和记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体检由我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和入学注册
1.本单位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考评成绩(含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成绩、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培养单位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6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6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八、收费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生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直博生入学时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
住宿费按照本单位标准缴纳。
九、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2026年本单位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非定向。
1.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为3年(细胞生物学专业)或4年(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物设计学专业),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本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和我所网站查阅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联系我所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5.本简章由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育处负责解释。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牛顿路333号
联系部门: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生教育处
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021-68077902
邮箱:zhaosheng@simm.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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