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药物研究所2020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附件1)的规定,现就2020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所现有学科领域内具备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博导和硕导)基本条件的研究人员,初筛可申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二、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
1.博导的基本条件
(1)担任本所评聘的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有硕导资格;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课题和科研成果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过或正在主持国家级(可以是子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及以上(含3项),且近3年内在SCI收录的期刊上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研究性论文(药物所为第一完成单位)5篇及以上(含5篇)(如在本研究领域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篇数可酌情减少); ②新药临床批件(化药1类,中药1-6类)主要贡献人(每个研究组限定1名);
(3)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
(4)“QR计划”、“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已经到位开展工作,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可直接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
2.硕导的基本条件
(1)担任本所评聘的副研究员2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课题和科研成果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过或正在主持国家级(可以是子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含2项),且近3年内在SCI收录的期刊杂志上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研究性论文(药物所第一完成单位)3篇及以上(含3篇)(如在本研究领域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篇数可酌情减少);
②获临床批件(化药1类,中药1-6类)主要贡献人(每个研究组限定1名);
(3)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
(4)“BR计划”、“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已经到位开展工作,经学位委员会备案,可直接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
三、申请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要求如下:
(1)课题项目:承担时间不限,但需为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项目或子项目负责人;附项目任务书首页及相关页复印件并经科研与新药推进处盖章确认;
(2)新药临床批件:需附临床批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由所在研究组组长签署“同意以此批件申报研究生导师”字样并签名;复印件需经科研与新药推进处盖章确认;
(3)在所工作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者在所工作期间发表的研究性论文清单,博导申请人需标注任硕导前的论文。
(4)代表性论文:为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2017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期间发表的研究性论文;影响因子为论文发表当年的影响因子(实际为上一年);填写时按文章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5)培养研究生情况:申请博导以有指导的研究生已经毕业或转博为准(原则上应为药物所学籍研究生);申请硕导的以研究生(含联培生)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中有申请人,且作为通讯作者为准;指导联培生需附申请人作为指导老师签名的联培协议。
(6)所在部门意见由研究组长签署,申请人本人为研究组长者本栏不填。
2.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需加装封面和目录(见附件3),并按如下顺序装订:
(1)项目任务书(经科研与新药推进处盖章确认);
(2)临床批件(经组长同意并由科研与新药推进处盖章确认);
(3)学术论文目录;
(4)近三年中有代表性的论文抽印本或著作首页,并将作者姓名和单位署名高亮标注;
(5)培养研究生发表论文首页,将研究生姓名和申请人姓名高亮标注;
(6)联培协议(申请人作为指导老师签名);
(7)其他证明材料。
四、材料提交
申请人于9月30日前将申请表和附件材料PDF格式电子版发研究生教育处林巍老师初审,待通过初审后再提交纸质版材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19份,纸质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1份。
联系人:林巍,电话:50805910电子邮箱:linwei@simm.ac.cn
五、 组织答辩
除引进的研究组长首次申报,仅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他所有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均需参加答辩。答辩采用PPT形式,从个人简介、科研成果、研究生培养情况等方面阐述。每名博导申请者报告10分钟,硕导申请者报告7分钟,回答问题3-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研究生教育处
2020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