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科创新政橄榄枝创造“人才红利”
人是一切的起点。受益各方如何看待上海的人才政策和科创前景?
中国商飞:海外人才申办永久居留权数量增3倍
“上海人才新政发布后,中国商飞从海外引进的人才中,能够享受中国永久居留权申办政策的人群从原来的30人左右增加了大约3倍,基本覆盖企业的核心高端人才。”在日前市委组织部召开的科创人才政策座谈会上,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唐炎华介绍,目前商飞已有多名专家着手申办手续。
降低永久居留证申办条件、简化申办程序是科创人才“20条”提出的重磅利好。根据新政,经上海市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以不再受制于60周岁的年龄限制,按规定办理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工作满3年后,经用人单位推荐,可按规定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不唯年龄论的导向,符合人才价值的认定规律。以商飞为例,过去被排除在政策覆盖面之外的60岁以上“大龄”人才,恰恰是企业非常珍视的资源。“大龄”外籍专家在国际民机研制领域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商飞有位年过六旬的海外专家,在商飞工作了好几年。他一直担心会因为年龄“踩线”而“中途离场”,等不到大飞机下线。在以前,他在现有的居留许可到期后就不能再续签;现在,只要商飞出具担保信息,他可以申请加注“人才”的5年期工作类居留许可,3年后还能申请中国“绿卡”。
唐炎华认为,“永居”政策放宽所带来的便利条件和辐射效应,对中国商飞吸引和留住国际优秀人才有着重要意义。
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年内转化13个研究成果
科创中心建设“22条”提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11月出台的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又对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等作了细化。
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副所长李佳对上海的方案颇为赞赏:“创新发展被确定为国家战略以来,国内的科研政策经历了一轮升级,包括重新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上海提出的很多措施具有先行先试的意义。”
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是最核心的激励措施,作为国家部委科技成果“三权”改革试点单位的药物所提供了有力佐证。今年来,药物所已完成13项新药研发成果的转化,转化合同总额达7亿元。算上正在谈判并即将签约的项目,全年转化合同总额可超过8亿元,这相当于2011年到2014年的总和。今年转化的13个项目中,有3项成果转化到了绿谷,合同总金额超过2亿元。
根据药物所的转化收益处置方案,科技成果完成人个人奖励、科研团队研发经费和药物所所级发展基金通常按5:2:3的比例分配收益,科技成果完成人的提奖比例可以调整,如果个人提取比例低于30%,药物所所级发展基金也降到相同比例。
“转化收益中约有50%可用于奖励科研人员个人,加上科研团队所得经费,总比例不低于70%。在试点之前,科研人员奖励最高只有25%。”李佳说,一个新药的上市周期为10到15年,新药研发过程是漫长的积累,并不是说这些激励措施直接造就了成果转化,但它们出现在了合适的时机,和其他激励政策共同营造了市场氛围,让科研机构、企业等共同促成和享受“政策红利”。
孵化器苏河汇:上海的创业环境比过去好太多
上海激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EO罗钥2004年来到上海,2012年创立投资型孵化机构“苏河汇”,苏河汇三年孵化了200多家创业企业,并于这个月在新三板上市。罗钥认为,现在的创业者都是“大众创业”热潮的受益者。“现在的环境比我当年创业的时候好太多,我2005年第一次创业,几个人租个民房就开始了。既没有孵化器,也没有投资人,也不知道上哪儿找免费的办公场地,去跟什么部门要支持政策。现在,社会的创业成本大大降低了。”
“我没有上海户口,我太太有上海居住证,满七年了,为了办居转户忙了大半年。”现在,罗钥很有可能在落户进度上赶超他太太。人才新政规定,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上海企业,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针对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人才,上海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等政策上都实现了突破,包括积分“加码”,居转户周期缩短,直接落户机会增加等。罗钥表示,“这等于帮助企业减轻了人才使用成本。上海户口非常紧俏,落户门槛降低,会让孵化器和创业企业对人才更有吸引力,甚至缓解企业聘用高级人才时的支薪压力。”